人民网福州2月5日电 (林晓丽、郑窈)近日,福建省人社厅、财政厅印发《关于福建省创业支持资金管理使用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指导意见》)。其中提到,2021—2025年将每年从省级就业补助资金中统筹安排5000万元,用于扶持青年创业和助力初创企业成长等,鼓励和支持更多劳动者创业创新。
《指导意见》中指出,创业支持资金将用于支持创业平台。组织认定一批有当地特色的创业孵化示范基地,对获评省级示范基地的,每个给予50万元补助;获评国家级示范基地的,一次性再给予80万元补助。
同时,创业支持资金将用于支持初创企业和个人创业。对符合条件的群体创办企业(实体、网店)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,给予不超过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;鼓励支持个体工商户、初创三年内小微企业吸纳就业,对符合条件的给予总额不超过3万元创业带动就业补贴。针对个人创业,省级每年择优扶持一批优秀创业项目,给予3-10万元的资助。
此外,创业支持资金还将用于支持创业服务。支持各地组织开展创业师资培训、创业项目成果展示交流、创业项目推介、创业创新大赛等创业服务和专项活动组织;鼓励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,为自主创业人员或初创企业提供信息服务、事务代理、咨询指导等方面创业服务。